第二届闽浙地区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作会议闽北召开

发布时间:2024-11-25 15:56:39 来源: sp20241125

   中新网 南平11月24日电(陈沁林 许锦艺)第二届闽浙地区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作会议在福建南平政和召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新力,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珩,福建省文物局副局长谢平,南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钟文龙等出席会议并致辞。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池力主持会议。与会代表经过广泛、深入的讨论,一致通过《闽浙法院关于司法助力木拱廊桥申遗十条举措》《闽浙法院廊桥司法保护(政和)宣言》。

会议现场。王巍 摄。

  廊桥被誉为桥梁的“活化石”,具有较高的人文价值、历史价值。据统计,福建的寿宁、周宁、屏南、政和以及浙江的泰顺、庆元、景宁等地,保存各式木拱古廊桥多达100多座,构成中国廊桥密度最高、环境最优美的闽浙廊桥带。2012年闽浙两地22座廊桥被国家文物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为推进廊桥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闽浙两省四地法院加大对廊桥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协作力度,于2020年召开首届廊桥司法协作会。此次第二届会议,旨在进一步推动闽浙两地法院完善廊桥文化遗存常态化保护模式,助力廊桥文化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王珩指出,闽浙两省山水相连、文脉相通。自2020年11月签订《廊桥文化遗产闽浙地区协同发展司法协作框架意见》以来,两省四地法院立足审判实践,强化平等会商,贯彻整体保护,走出了一条高质量的司法引领示范之路。第二届闽浙地区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作活动如期举办,将进一步凝聚闽浙两省四地法院协同保护之力,推动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实质化运行。他表示,福建法院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能动司法,切实增强廊桥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责任感、协同性,为闽浙木拱廊桥早日申遗成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朱新力指出,廊桥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是中国桥梁的“活化石”,是中国人民勤劳智慧的结晶。浙江法院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廊桥司法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始终树立前列意识,积极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环境资源和文化遗产保护职能,充分发挥“四合一”归口审理合力,打造司法保护工作新标杆;持续强化数智赋能,积极探索“智能+平台”保护方式,发挥好“共享法庭”、廊桥司法服务e站、文保通等线上远程服务功能,深化与各协作单位的协作配合,提升廊桥文化遗产保护聚合力量。

  谢平指出,廊桥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元素之一,是中华文明突出特性的重要实证,闽浙两省是全国现存古廊桥集中地。近年来,全省各级文物部门充分发挥文物安全保护职能,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全省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实质化运行。下一步,省文物局将持续做好文物部门与司法部门的衔接和协同,发挥闽浙地区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同保护机制优势,探索完善司法与文物保护、文物安全相结合的专业化制度,形成依法惩治预防文物违法犯罪的合力,不断提升文物保护整体水平。

  钟文龙强调,保护好廊桥,把廊桥文化发扬光大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近年来,南平市坚持保护优先,强化三防投入,注重活化利用,全方位加强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政和县拍摄的《闽浙木拱廊桥》宣传片亮相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南平法院设立廊桥司法保护示范点,成立专门合议庭,建立廊桥“一对一”联系法官机制,进一步织密廊桥保护的法治网。相信在闽浙两省高院的精心指导和全体法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四地法院将为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力量。

  会上,南平、温州、宁德、丽水四地中院分别介绍了廊桥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有关工作。福建博物院副院长、福建闽越王城博物馆馆长楼建龙,非物质文化遗产木拱廊桥营造技艺传承人徐云双围绕加强廊桥保护工作作交流发言。会议举办当天,政和县申报世遗的外屯洋后桥、岭腰后山桥、澄源赤溪桥三支廊桥保护志愿服务队正式成立,与会嘉宾为志愿服务队授旗。

  会后,还召开了闽浙法院廊桥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陈晓军、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葛宏伟出席并答记者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处长何晓慧主持发布会。(完)

【编辑:张子怡】